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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专升本考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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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0 23:05: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选拔条件
     凡经国家和省教育厅计划内统一招生录取的河南省全日制在校应届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勤奋学习,锐意进取,身体健康,综合测评成绩优良,且未受到过纪律处分者,经本人自愿申报并由所在学校推荐,具备选拔资格。
     二、招生计划
     2005年专升本招生学校32所,招生计划26000人。2006年计划将于2006年4月20日-25日发布。
     三、选拔程序与办法
     优秀毕业生的选拔工作按照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要求,采取个人自愿申报、师生评议、所在学校选拔推荐、省教育厅统一考试、划线、接收学校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
     1.推荐。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专科学生培养单位按照选拔条件进行审核推荐。推荐学生应为综合测评成绩优良以上的应届毕业生,推荐比例不超过本专业毕业生总数的40%。(预计2006年可达到45%)被推荐的学生由学校按要求进行相关数据的采集、审核和上报。
     各学校在上报相关数据时,向省教育厅和省招办分别报送的数据中,“专升本报名序号”必须一致。
     考生选报的专业必须在由系统根据考生所在专业自动生成的允许报考专业范围之内,专科专业对应二个以上本科专业的,只能选择一个本科专业报考,否则视同放弃报考,取消推荐资格。专科应届毕业生允许报考的本科专业可以根据《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本专科专业对照表》核对。
     2.审核。推荐学校需于4月27日前持《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推荐表》(一式三份)、《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推荐一览表》(一式二份)、在校学习成绩单、专升本数据库光盘及加盖学校公章的当年该生录取花名册复印件,分别到省教育厅学生处、高教处办理资格及专业等相关审核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经审核通过的推荐表作为报名参加“专升本”的依据装入考生档案,并供接收学校录取后审查。
     3.报考。2005年专升本考试报名按省招办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报名后,以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的通过名单为依据进行检验。凡未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的,取消考试报名资格。填报志愿时间安排在文化课考试以后、公布成绩以前,具体时间由省招办安排。
     4.考试。通过“专升本”资格审查的学生需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科目为:英语(英语专业为“专业英语”,非英语专业为“公共英语”)和专业综合考试(体、音、美为专业加试),各专业综合考试按本科招生专业的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分类,文化课每门课程的卷面分数为150分,体、音、美专业加试成绩满分为150分。考试工作由省招办组织,文化课考试时间与普通高考同时进行,具体事项及考试办法另行通知。
     5.录取。省教育厅按照当年选拔考试成绩分专业划定全省最低控制线,接收“专升本”学生的本科院校按照学生志愿、在最低控制线上、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经省招生办公室核准后由录取学校下发《录取通知书》。报考生源不足的接收学校和专业,可以在最低控制线上选拔同意调剂的考生,也可将其未满接收名额调剂给本校其他专业或其他学校相同专业。
     专升本考试、录取不加任何照顾分,录取中以学校上报、经学生本人确认的报考信息为准,专升本考生的原始档案由推荐学校于9月1日前寄送考生被录取的学校。
     专升本学生报考时不组织统一体检。新生复查时是否组织体检由录取学校自行确定。
     四、学籍、教学管理与待遇
     1.学籍与教学管理。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到入选学校报到,并办理相应的学籍异动手续。学籍及档案材料转入本科院校,编入本科相应专业的三年级,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全日制本科生教学、学籍管理规定管理。接收“专升本”学生超过30人的专业须单独编班。学生的户口迁移按豫教学字〔1995〕36号文件要求办理。
     2.待遇。“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执行各校相同计划形式同一专业普通本科生的收费标准。住宿费等其他费用及在校期间待遇与普通本科生同等对待。各高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资助困难学生的政策规定,采取必要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本科教育。
     3.毕业。专升本学生修完或提前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或修满学分者,准予毕业或提前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士学位规定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毕业后按照国家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自主择业。
     五、监督管理
     各有关高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推荐选拔工作,严明工作纪律,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保证推荐选拔质量,推荐名单要张榜公布。学生报到后,接收学校要认真做好复查工作,对未经核准的推荐表或在推荐选拔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查出,都要给予严肃处理。除清退违规入选学生外,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组织领导
     各高校的推荐选拔工作要在学校集体领导下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管理。各推荐学校接通知后,要及时将有关精神向全体学生公布,做好组织宣传工作,确保将真正优秀的学生推荐到本科阶段学习。推荐学校和接收学校要密切配合,认真做好衔接和管理工作,确保教育质量。
发表于 2006-9-10 23:48:34 | 显示全部楼层

2006年河南省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
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招生学校
1、安阳工学院
2、安阳师范学院
3、河南财经学院
4、河南大学民生学院
5、河南工业大学
6、河南理工大学
7、河南理工大学万方学院
8、河南农业大学
9、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
10、河南中医学院
11、华北水利水电学院
12、黄河科技学院
13、黄淮学院
14、洛阳师范学院
15、南阳理工学院
16、南阳师范学院
17、平顶山工学院
18、平顶山学院
19、商丘师范学院
20、新乡医学院
21、三全学院
22、信阳师范学院
23、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
24、许昌学院
25、郑州大学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26、郑州大学体育学院
27、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
28、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29、郑州轻工业学院
30、中原工学院
31周口师范学院
 


估分是在没有试卷和答案的情况下进行的,所以,这个阶段的模拟考试还有另外一个作用,那就是初步确定自己的实力,几次模拟考试的分数如果基本稳定,对于考试之后自己的估分和志愿填报具有很重要的意义,所以,在进行模拟考试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一方面,尽量模拟考试的环境。
 
 

2006年6月26日
     考生查询成绩
2006年7月8日-12日
     录取院校开始录取
2006年7月12日-15日
     公布录取结果
2006年7月18日左右
     公布征求志愿的高校名单、专业及补招人数,没有被录取的同学有机会进行第二次补录。
     最低控制线公布
2006年7月20日左右
     各高校公布最终录取名单
2006年8月10日左右
     发放录取通知书
2006年9月初
     开学报到

发表于 2006-9-11 01:42:5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发的是05年的升本信息
 楼主| 发表于 2006-9-11 22:07:59 | 显示全部楼层
05 06 07都差不多的
发表于 2006-10-19 04: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好东西,收藏了!

多谢楼主。

发表于 2006-10-20 19: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加分

投档时如果不是规定(如下)吗

 

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曾被评为国家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毕业生的,由省教育厅向省招办提供名单,录取时加20分投档。其他考生不加任何照顾分。

发表于 2006-10-20 21: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

发表于 2006-10-21 03:26:5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

大家加油哦~~~

[em01]
发表于 2006-10-22 05:03: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执行各校相同计划形式同一专业普通本科生的收费标准。住宿费等其他费用及在校期间待遇与普通本科生同等对待。各高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资助困难学生的政策规定,采取必要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本科教育。
发表于 2006-10-28 21:53:23 | 显示全部楼层

头疼

明年的分数不会还要更高吧~!明年的名额会不会更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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